广东出台56项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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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2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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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财新网】(实习记者
陈珣)广东省近日出台《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下称《措施》),共包含56项举措,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。
据了解,《措施》涉及财政资金支持、税收优惠、行政收费优惠、社会保险缴费优惠、土地价格优惠、融资支持、市场开拓支持、公共服务强化等八大方面内容。
其中,广东省财政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.5亿元,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,推动服务体系及融资服务体系建设。
此外,省财政还将安排5000万元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,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给小企业、微型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及涉农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偿。
税收优惠方面,广东省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: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;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另外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据了解,2011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生产成本高、总体效益下降、融资难、融资贵等多项困难。
去年6月,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张文献就曾坦言,广东中小企业虽未出现大规模倒闭潮,但的确面临诸多挑战。比如,因原材料、人工等成本上涨,部分企业不敢接订单;部分企业则因利润下降、亏损而歇业;企业资金压力较大,资金供应的来源减少,而融资的成本却在上升,中小企业的日子不太好过。■